鼓勵電視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將其擁有著作財產權或被授權行銷之電視節目行銷海外地區公開播送。 每年實施期間及計畫內容可能更動,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請洽行政院新聞局廣播電視事業處首頁 補助金額:不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