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台灣電影業者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及辦理拓展國際市場行銷活動。
一、國外行銷補助:
電影片製作業及發行業以中華民國(台灣) 名義,於中華民國以外國家或地區,行銷首次經本局核發准演執照,且有效期限自始日起算未滿二十四個月,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國片,得申請國外行銷補助金
1. 臺北市地區票房達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者
2. 以中華民國( 臺灣) 名義入圍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所列之四類影展者。
二、參加國際電影市場展補助:以中華華民國(台灣)名義參加美國電影市場展、法國坎城電影市場展、德國柏林歐洲電影市場展、韓國釜山亞洲電影市場展、日本東京電影市場展及上海國際電影電影交易市場,行銷首次經本局核發准演執照,且有效期限自始日起算未滿二十四個月之國片之製作業及發行業。
補助金額:每期不同,請依當期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