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補助機制引導數位內容產業相關業者投入創新開發及應用研究,或發展相關應用與服務,創新營運模式,以促進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提升產業價值。
此補助隨到隨審,請參考計畫網站:http://dcp.itnet.org.tw/index.php
本計畫提供下列數位內容產業創新活動之補助:
- 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
- 鼓勵企業設置創新或研究發展中心。
- 協助設立創新或研究發展機構。
- 促進產業、學術及研究機構之合作。
- 鼓勵企業對學校人才培育之投入。
- 充裕產業人才資源:包含以配合產業發展需求為目的之在職訓練、養成訓練、人才延攬或其他相關人才培育工作。
- 協助地方產業創新。
- 其他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事項。
前項所稱創新,指全新或改良之商品或服務、技術、生產流程、行銷、組織運作或其他各類創新活動。
補助金額:
補助案件之補助比率,限制如下:
1.簡介內編號一: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但有政策性考量或超過補助經費上限之補助計畫,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2. 簡介內編號五及六:不得超過開班費用之百分之五十。但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之補助或因情況特殊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3. 簡介內編號二至四、編號七及八:由本部或所屬機關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