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企業投入經費從事研究發展,以促進產業創新,強化企業競爭力。經濟部特訂定「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要點」,提供企業貸款。
資金適用範圍:
一、網際網路業:對機構或個人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撥接服務、專線服務、連線服務、 網路多媒體軟體及內容服務、系統及應用程式服務或其他專門服務之公司。
二、製造業:指從事物品製造或加工之公司。
三、技術服務業:提供產業創意、研究發展、設計、檢驗、測試、品質管理、流程改善、製程改善、諮詢或顧問或其他相關行業之公司。
四、文化創意產業: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
五、流通服務業:指批發業、零售業及物流業。
補助金額:貸款額度:計畫總經費80% 為上限,每案最高為6500 萬元。